背景資料
什麼是城市憲章?
城市憲章是確立城市政府體制和結構的指導性文件。給政府的建立方式、城市領導人的選舉方式以及這些領導人的角色和責任下定義。城市憲章作用就如城市憲法—將城市建立為一個法律實體, 授權能力於城市, 並概述了城市政府的基本廣泛基礎。波特蘭市的憲章要修改, "只能"由人民投票決定。
什麼是憲章審查?
城市憲章要求市議會至少每10年任命由20名成員組成的憲章委員會來審查並建議對憲章進行修改。市議會於 2020 年 12 月任命了現任的憲章委員會。
那麼,什麼是修改城市憲章的程式?
有 20 名憲章專員參與憲章審查過程。如果他們中有 15 人或以上同意建議的修改, 則這些建議將直接提交給波特蘭人進行投票。如果 11到14 名專員同意建議的修改, 那麼這些建議將提交給市議會。然後, 市議會將決定是否將建議按原樣提交給投票, 修改它, 或者什麼都不做。同樣, 只有通過波特蘭人的投票才能修改憲章。
憲章改革的預期成果:
憲章委員會開始其工作時同意, 任何潛在的憲章改革都將根據其推進這些成果的能力進行評估:
- 有參與性和不斷發展的民主制度,在選舉中聽到更多的聲音
- 一個易於接觸且透明的政府,其議員亦易於接觸
- 一個有代表性的政府,其議員看起來像他們所代表的社區
- 一個回應迅速的政府,其議員瞭解您的社區需求
-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,其議員對人民負責
- 一個值得信賴的政府,其議員會維護民主制度
分階段處理和時間線:
2021年的夏天, 憲章委員會 (Charter Commission) 決定分兩個階段進行憲章審查程序, 意思是兩部分的問題和兩個選舉週期。
作為階段I 的一部分, 憲章委員會專注於改變市政府, 重點是政府形式和市議會選舉。作為階段II的一部分, 憲章委員會正在研究三個問題地方: 氣候與環境公義、部門和辦公室提議的修訂以及擴大投票權利。以下是兩個階段的更新。
階段 I
在6 月 14 日, 波特蘭憲章委員會投票決定將一項改變地方政府的議案提交至 2022 年 11 月的投票表決。相互關聯的改變將加強我們的地方政府和民主制度。該議案將改變市政府並包括:
- 排名選擇投票, 允許選民按照自己的偏好對候選人進行排名
- 四個新的地理區域, 每個區域選出三名成員, 將市議會擴大到總共 12 名成員
- 一個專注於制定政策的市議會和一名全市選出的市長, 在專業的市管理員説明下, 負責管理市的日常運作
以下是對市政府提議改變的快照:
立法權力 | 市議會 |
行政權力 | 市長 |
市長是市議會成員 | 不 |
市長與市議會一起投票 | 僅用於打破平局 |
市長有否決權力 | 不 |
聘請專業市管理員的權力 | 市長提名, 市議會批准 |
監管專業市管理員的權力 | 市長 |
解僱專業市管理員的權力 | 市長或 3/4 的市議會 |
聘請和解雇消防局主管的權力 | 專業市管理員, 警察局長和市檢察官除外 (市長提名, 市議會批准) |
政策制定的責任 | 市議會; 市長也可以提議類似市議員的政策 |
準備預算的責任 | 市長提議, 市議會修訂和批准, 旨在授權在進行中的市議會 |
區域的數目 | 4 |
每個區的市議會成員人數 | 3 |
市議會規模 | 12 |
投票 | 排名選擇投票 |
選舉時間 | 每兩年錯開一次, 僅 11 月選舉 |
選區程序 | 由波特蘭的 13 名居民組成的獨立社區機構, 遵循委員會制定的標準, 每 10 年重新選區 |
生效日期 | 如選民在 2022 年11月批准改革方案配套, 波特蘭人預計將在2024年 11 月的選舉中實施使用排名選擇投票基於地理的市議會選舉, 新的市議會將於 2025年 1月就職, 政府的角色和責任有新的形式 |
階段II
在6月30日, 憲章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, 專注階段 II 的工作。在會議上, 委員會同意設立三個專注於這些議題的小組委員會。您可以在以下找到有關這些小組委員會的最新資訊:
氣候與環境公義
此小組委員會負責研究委員會確認的優先議題 – 氣候和環境公義 – 並向整個委員會提出建議供其審議。在獲得委員會的全面批准後, 小組委員會可以選擇處理其他的議題。
部門和辦公室提出的修訂
此小組委員會負責研究委員會確認的優先議題 –部門和辦公室提出對市憲章進行修訂和技術性的清理– 並向整個委員會提出建議供其審議。在獲得委員會的全面批准後, 小組委員會可以選擇處理其他議題。
擴大投票權利
此小組委員會負責研究委員會確認的優先議題 – 部門提出修訂並考慮對市憲章進行技術性的修復 – 並向整個委員會提出建議供其審議。在獲得委員會的全面批准後, 小組委員會可以選擇處理其他議題。